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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8-06-22 11:17:56          阅读次数: 1010 次

河北北方学院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

(2017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河北北方学院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工作,保护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研究者的合法权益,尊重实验动物生命,维护实验动物福利伦理,规范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的管理,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关于善待实验动物的指导性意见》、《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和《河北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参考美国NIH颁布的《实验动物饲养管理与使用指南》和《动物福利条例》等,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在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工作中,坚持独立、科学、公正、民主、保密,不受商业和自身利益影响的原则。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附属医院及在学校进行的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委员会)挂靠在学校实验动物中心,是对涉及动物实验的教学、科研工作进行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和监督管理的机构。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学校副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3名,由实验动物中心主任、教务处长和科研处长担任;委员10名,由相关学院(系)、中心负责人和实验动物技术人员担任;秘书1人,由委员兼任。

第六条  主任委员主持审查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主任委员可授权副主任委员行使职责。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或授权的副主任委员)处理委员会业务工作。

第七条  委员会任期为三年,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可适时调整。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委员会每次换届人员不超过成员数的三分之一。

第八条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实验动物中心办公室。

第三章  职责

第九条  全面了解和掌握实验动物管理政策、法规和条例,制定福利伦理制度并贯彻落实;组织全校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人员对实验动物福利伦理相关政策、法规和条例进行学习。

第十条  监督检查学校教学和科研所用实验动物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监督学校教学和科研中实验动物的正确、合理使用;监督使用者对实验动物施行福利伦理关怀。

第十一条  指导动物实验条件平台资源共享;审查、批准动物实验方案;审查科研成果中有关动物实验的内容。

第十二条  依据动物伦理审查的原则,兼顾动物福利、实验者利益,对使用动物的必要性进行科学评审和综合评估,并出具伦理审查报告。

第四章 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程序及审查原则

第十三条  各类实验动物的饲养和动物实验都应获得委员会的批准方可开始,并接受日常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基本内容

申请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应向委员会提交正式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负责人、执行人的姓名、专业背景简历。

2.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项目名称及实验设计方案概述。

3.项目的意义、必要性、项目中有关实验动物的用途、饲养管理或实验处置方法、预期出现的对动物的伤害、处死动物的方法、项目进行中设计动物福利和伦理问题的描述。

4.遵守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原则的声明。

5.委员会要求补充的其它文件。

第十五条  审查程序

1.有关实验动物项目的申请文件,由委员会委员进行初审。

2.常规项目初审通过,可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授权的办公室秘书签发。

3.对有争议的动物实验项目,应交委员会审议。委员会应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对该项目的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决议,由办公室秘书签发,并送达实验动物项目负责人。

4.对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决议有异议时,申请者可以补充新材料或改进后申请复审。

第十六条  下列情况不能通过委员会的审查

1.申请者的实验动物相关项目不接受或逃避伦理审查的;缺少保证实验动物福利的措施、实施过程中对动物的必要保护等。

2.从事直接接触实验动物的运输、研究和使用的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或明显违反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原则要求的;虐待实验动物,造成实验动物不应有的应激、疾病和死亡的;实验动物的饲料、笼具不合格的等。

3.没有体现实验动物使用“减少、替代、优化”“3R”原则。动物实验项目的设计或实施不科学,没有利用已有的数据对实验设计方案和实验指标进行优化;没有科学选用实验动物种类及品系;没有采用可以充分利用动物的组织器官或用较少的动物获得更多的实验数据的方法的。

4.动物实验项目的设计或实施中没有通过改进和完善实验程序,减少动物的疼痛和痛苦,减少动物不必要的处死和处死的数量;在处死动物方法上,没有选择更有效的减少或缩短动物痛苦的方法实验。

5.活体解剖动物或手术时不采取麻醉方法的,对实验动物的生或死处理采取违反道德伦理的、使用一些极端的手段或会引起社会广泛伦理争议的动物实验。

6.动物实验的方法和目的不符合我国传统的道德伦理标准或国际惯例或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各类动物实验;对有关实验动物新技术的使用缺少道德伦理控制的,以及可能引发社会巨大的伦理冲突的其它动物实验;动物实验目的、结果与科学的道德伦理相违背的。

7.严重违反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原则的其它行为的。

第十七条  日常监督职责

1.委员会对批准的动物实验项目应进行日常的伦理关怀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时应明确提出整改意见。

2.对有争议的动物实验项目,项目结束时,项目负责人应向委员会提交该项目伦理终结报告,接受项目的伦理终结审查。

3.委员会应有专人负责文件的收发和档案管理工作,所有文件在项目结束后应至少保留3年。国家和河北省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  审查基本原则

1.动物保护原则:审查我校动物实验项目的必要性,禁止无意义滥用、滥杀实验动物;禁止没有科学意义或不必要的动物实验,优化动物实验方案,减少不必要的动物使用数量;在不影响实验结果的科学性、可比性情况下,采取动物替代方法(使用低等级替代高等级动物、用非脊椎动物替代脊椎动物、用组织细胞替代整体动物、用人工合成材料、计算机模拟等动物实验方法替代动物实验)。

2.动物福利原则:保证实验动物饲养过程中和运输过程中享有最基本的权利,免受饥渴,享有生活舒适自由,享有良好的饲养和标准化的生活环境,各类实验动物管理要符合该类动物的操作规程。

3.伦理原则:应充分考虑动物的利益,善待动物,防止或减少动物的应激、痛苦和伤害,制止针对动物的野蛮行为,采取痛苦最少的方法处置动物;实验动物项目要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动物实验方法和目的需符合人类的道德伦理标准和国际惯例。

4.综合性科学评估原则:

a.公正性:委员会的审查工作应该保持独立、公正、科学、民主、透明,不受政治、商业和自身利益的影响。

b.必要性:各类实验动物的饲养、应用或处置必须有充分的理由为前提。

c.利益平衡性:在全面、客观地评估动物所受的伤害和应用者由此可能获取的利益基础上,兼顾动物利益和人类利益。

d.可行性:实验设计、实验技术方法及用于本实验的动物数量是否合理可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河北北方学院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河北北方学院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委员会名单


河北北方学院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委员会

2017年11月1日

附件:

河北北方学院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牛春雨

副主任委员:毛庆文   孙洪生   刘丕峰

委员:孙全文   赵自刚   徐  彤   张玉妥   李振良   韩  瑞   张永鹏   李  炜   李继连   魏  东

秘书:魏  东(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