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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北方学院实验动物中心部门职责

发布时间:2018-06-22 11:13:21          阅读次数: 1765 次

一、实验动物中心职责

实验动物中心是在主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全校实验动物工作的校直属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实验动物方面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相应的实验动物工作管理制度。

2.搞好实验动物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完善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管理制度。

3.制定学校实验动物中心发展建设规划、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动物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每学期末催报各学院下学期教学用实验动物使用计划,并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具体情况审核汇总。

4.根据实验动物使用计划,制定实验动物生产供应计划,尤其是实验兔和小鼠的生产供应以及其它需外购实验动物的采购计划。安排落实生产任务,下达生产指标,定期检查实验动物生产落实情况。根据实验教学的需要,按时、保质、保量供应实验动物及相关物品。

5.根据各科研项目的不同要求,积极协助供应科研用实验动物。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技术合作交流,组织实验动物工作人员的学习及岗位技术培训,努力做好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

6.做好实验动物饲料原料采购和保管工作,根据实验动物生产的需要,负责自行加工生产实验动物饲料,保证饲料的正常供应。

7.积极做好有关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安全管理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实验动物质量,保障全校师生动物实验过程中的健康与的安全。

8.定期对实验动物饲养环境及笼具进行消毒、防疫,防范疫情及疾病的发生,一旦发现实验动物烈性传染病和人畜共患传染病时,立即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9.认真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职责

1.制订实验动物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2.负责中心职工的思想教育、业务学习、纪律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中心各类信息收集、服务宣传及资产管理等项工作。 

4.负责中心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材料的起草打印,文件、报纸的收发,会议记录、资料归档等工作。

5.负责制订实验动物使用过程中各项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实验后动物尸体的安全处理工作。

6. 负责制订实验动物生产、供应中各项有关动物及饲料、垫料供应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7. 负责中心临时用工、用车的派工、租车管理和验收工作。

8. 代表中心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及验收,并完善管理制度

三、生产供应科职责

1.制订全校教学用实验动物生产、繁育及相关物资的采购、供应计划。

2.负责实验动物与饲料等相关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3.建立健全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4.负责饲料加工工作,保障实验动物饲料正常使用。

5.按供应计划做好实验动物的生产、繁育工作。

6.负责生产区机械设备和设施的保养与维护工作。

7.负责动物草料、饮水、饲养室和环境等卫生工作。

8.负责相关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岗位考核和廉政建设等项工作。

四、研究室职责

1.负责制订教学、科研用实验动物生产、繁育的各项研究计划。

2.负责标准化(清洁级和SPF级)实验动物设施建设以及实验动物设施使用中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准备和报批工作。

3.负责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有关动物及人体的生理生化、药理病理、微生物免疫、食品及公共卫生安全、各类实验动物模型研究等各项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