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中心于2012年经省教育厅批准成立,属教辅单位,以原国资处动物室为基础组建,是一个集管理、服务、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管理机构。以下为中心主要职责:
2.动物质量控制:严格监测实验动物的质量,确保动物品系的纯正性;对动物的微生物和寄生虫感染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防止病原体的传播和交叉感染,保证实验动物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和等级要求。
3.环境与设施管理:保障饲养实验动物及开展动物实验的环境均符合要求,确保动物生活在舒适、健康的环境中。负责实验动物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设施故障对动物和实验造成影响。
1.提供技术指导:为科研人员提供实验动物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指导,帮助科研人员设计合理的实验方案,提高实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2.协助实验操作: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协助科研人员进行实验动物操作,确保操作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减少动物应激与损伤,提高实验数据的可靠性。
3.提供设备与场地:提供科研人员所需的动物实验设备和场地,并负责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为科研人员开展实验提供便利条件。
1.制定标准与规范:制定和完善实验动物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范和质量标准,确保实验动物的饲养、管理和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伦理要求。
2.伦理审查:对涉及实验动物的科研项目进行伦理审查,确保实验动物的使用符合伦理原则,保护动物福利,避免不必要的动物痛苦和伤害。
3.安全管理:加强实验动物中心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定生物安全应急预案,防止实验动物逃逸、病原体泄露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实验动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1.专业培训:开展实验动物相关的专业培训,提高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2.科普教育:面向广大师生和科研人员开展实验动物科普教育活动,普及实验动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伦理知识,提高人们对实验动物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3.课程建设:整合全校师资,负责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实验动物学》课程建设。
1.开展研究:利用自身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实验动物相关的科学研究,为生命科学研究提供新的工具和方法。
2.合作交流:积极与国内外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合作与交流,共享实验动物资源和技术成果,共同开展科研项目,推动实验动物科学的发展。
(六)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