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福利管理办法》所称实验动物福利,是指在饲养管理和动物实验过程中,倡导“减少、替代、优化”的“3R”原则,科学、合理、人道地使用实验动物。采取有效措施,使实验动物免遭不必要的伤害、饥渴、不适、惊恐、折磨、疾病和疼痛,保证实验动物能够实现自然行为,受到良好的管理与照料,享有清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一、饲养和使用实验动物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取得“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的许可。
二、使用实验动物进行教学和科研,应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该方案需经“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三、使用实验动物进行动物实验应有益于科学技术的创新与发展;有益于教学及人才培养;有益于保护或改善人类及动物的健康及福利或有其他科学价值。
四、使用实验动物的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了解实验动物知识和要求的人员负责实验动物饲养、护理、运输等工作。
五、对于虐待实验动物情节较轻者,由所在部门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情节较重或屡教不改者,应离开实验动物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