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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实验动物屏障系统通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评审验收

发布时间:2023-12-13 15:58:31          阅读次数: 4370 次

20231211日,河北省科技厅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处郭炜辉副处长和科技厅评审专家组成员一行4人,对我校科技楼二楼实验动物屏障系统申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工作进行现场评审。校党委书记牛春雨、副校长孙洪生和实验动物中心、基础医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评审会议。

依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河北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冀科财字【2001】1号)和实验动物相关国家标准,按照评审程序,专家组听取了基础医学院赵自刚院长的申请汇报,查验了申请资料,审核了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现场考察了实验动物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问和笔试答题考核。经投票表决,一致认为,我校申请的实验动物设施相关条件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核发要求,建议省科技厅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此外,专家组从规章制度的细化落实、硬件设施的便利性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牛春雨书记对专家组莅临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对专家组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作为一所有着百年历史、以生命科学为特色的高等院校,动物实验在我校教学、科研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学科建设和科研水平的提升也有赖于实验动物使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使用和管理实验动物一直是我校需要重点加强的工作。取得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对于我校规范科学研究行为、促进生命科学领域的发展、做好生物安全工作以及保护动物福利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价值。他表示,对于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立行立改,为学校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孙洪生副校长在表态发言中指出,学校将严格按照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落实整改任务,不断提升实验动物管理与服务水平,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打造一流实验条件,为我校教学和科研实验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